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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月15日,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布8起涉老年人权益保护继承类典型案例,其中一起“准女婿”为女友母亲养老送终的案子冲上热搜。
## 三个人一起生活了十余年
据法治日报报道,谢某育有一女林某。林某与陈某是恋人,两人没有领结婚证,但谢某、林某、陈某三人共同居住生活了十余年。2021年,林某因病离世,谢某失去了唯一的至亲。
## 签协议、做公证,一直照顾到最后
2021年9月,谢某与陈某签订《遗赠扶养协议》,约定陈某负责她的生养死葬,她去世后将一套房屋及屋内财产赠与陈某。同年10月,双方又签订并公证《赠与合同》,谢某将名下两套房屋赠与陈某,陈某为她提供住所、负担生活与医疗开支。此后陈某一直照顾谢某起居,支付医疗费、请护工。2023年2月谢某去世,陈某依约操办丧葬。
## 外甥女起诉:他们没领证
谢某的外甥女郑某随后起诉,要求代位继承房产、现金、股票等约500万元遗产。她称自己探望照顾过谢某,而陈某只是“自称”林某的男朋友,两人没领证,照顾老人是为了私吞财产。
## 法院:协议有效,驳回
武昌区人民法院结合协议、公证书和签约时的音像视频,认定协议出于谢某真实意愿、合法有效;陈某实际履行了生养死葬义务,遗产应按协议处理,驳回郑某诉求。法院指出,遗赠扶养协议优先于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。报道提到,陈某已年过七旬,仍尽心照顾“未婚妻”的母亲。
*本文整理自湖北高院发布的典型案例及法治日报等媒体报道,当事人均为化名。*